365彩票手机app下载_365bet官网网址多少_office365桌面应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 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办发 〔2021〕 40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 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1〕 8 号) 、省 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月"专项行 动的通知》 (湘教通〔2021〕 245 号)》等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决 定在全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 体系,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 体思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 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积极构建教 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 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 "双减"决策部署,围绕 "治乱、 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从严整治、综合施策,集中力量破解校外培训过热、校外培训市场无序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 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有效规范,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长经济负担 和精力负担得到减轻,教育生态不断优化。
三、整治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 点整治以下 8 个方面:
( 一)整治违规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 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才能开展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应在办学场所显着位置展示。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 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育文化( 咨询、科技等) 公司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以游学、研学、夏令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 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在居民楼、酒店、茶楼、工作室、 咖啡厅等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是否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 展学科类培训,是否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对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一律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 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到县民 政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重新审核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健全的 责令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 2021 年 10 月 10 日前整改不 到位的,责令机构停止办学,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 二)整治违规预收费。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 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 标准,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设立收费公示栏,对培训内容、培训 时间、收费标准、教师资质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 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要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承诺书》 并在办学 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校外培训机构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 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 得一次性收取超过 60 个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应按政策规 定畅通退费渠道、优化退费流程、及时予以退费。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 和事后防范机制。县教育局要联合县人民银行等部门全面加强对 校外培训机构 2021 年秋季开学后的预收费监管,有效预防 "退 费难" "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坚决查处超规定预收费行为, 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 三)整治违规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开展学科 类培训,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 得晚于 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 时。校外培训机 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 式布置家庭作业。县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要全面核 查,对利用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或培训时 间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
( 四)整治违规培训内容。严格审核区分学科类培训和非学 科类培训,防止换个"马甲"逃避监管。在开展校外培训时,语 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 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 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管理。对于开展体育(或体 育与健康) 、艺术(或音乐、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 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 等培训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全面落实 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管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 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 的通知》《校外培训机 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批操作指南》 ,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教 育局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 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并向 社会公示后方可开班。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培训质量,注重培 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违背 公序良俗。对存在超标超前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等行为的校 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
(五)整治违规聘用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 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着位 置公布。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相关考试招 生机构或竞赛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命题人员) 参与培训、聘用无 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依法依规责令培训机构停止办学, 对在职教师及相关在编人员依规依纪予以处分。
( 六)整治违规招生宣传。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县域内 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 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 商业广告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全面清理 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 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 七)整治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培训机构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应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疫情防控、防 溺水、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强化保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全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校外培训 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 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 校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不留安全 死角。
( 八)整治违规培训行为。全面清理整治县域内面向学生的 培训行为。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 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 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 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 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 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 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中小学校允许家 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普通高中 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对上述违规培训行为设立 12345 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 报途径,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报一起。
四、实施步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的安排,首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校外培训机构 "整治规范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 一)摸底调查(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30 日)。 发挥乡镇 ( 园区) 、社区(村) 的作用,组织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 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行为, 按规定的情形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 二)集中整治(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1 日)。根据 排查摸底情况,严格审核分析,对照法律法规及《湖南省校外培 训机构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 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 缔的取缔。
( 三)督导检查(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3 日)。省 市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 保监等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核查专项行动效果,对专项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对工作力度弱、成效不明显的地区予以 通报。
"整治规范月"专项行动后转为常态化整治,通过持续整治, 力求校外培训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着。大大压减 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 意度。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网信办、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银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 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压 实责任,细化分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局 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园区) 、各部门要完善工作 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任务,明确 整治专项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 二)强化风险防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涉及利益主体 众多,复杂程度、敏感程度、社会关注度都非常高,在工作中要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风险研判,制定风险防控预 案,妥善化解各类风险。
( 三)明确部门责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 治任务和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要民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 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 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 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 作; 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 导政策; 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 市场监管部 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 等方面监管工作,查处利用教育咨询、服务、托管等名义变相开 展培训行为,会同教育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 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要做好 违法违规机构以及停止办学机构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 人民银行 负责指导银行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 其他相关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工作落实情况和对违纪失职公职人员查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 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行为开展督查。
( 四)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 园区)、各部门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 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 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及相 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 培训负担的意见》 宣传解读,要加强正面引导,认真做好政策解 释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强化网上舆情监测把控,妥善处 理突发事件,依法及时查处恶意炒作、蓄意抹黑行为。要及时曝 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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