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已至,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及时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灾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值班和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湘民电[2018]3号)工作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防汛值班,并成立应急工作组,特制定如下应急救助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365彩票手机app下载_365bet官网网址多少_office365桌面应用民政局防汛值班应急救助指挥部,由局长陈福生任指挥长,彭宏明、周孝娥、熊知贵、聂福军(常务)任副指挥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整个防汛期间应急救助工作的灾情核查和救助工作。
第一组:
组长:陈福生
副组长:蒋建华(常务)、李武辉、李栋林
成员:社会组织综合党工委、办公室、信访室全体工作人员。
联系乡镇:西渡镇、岘山镇、樟树乡、杉桥镇、板市
职责:
(1)上传下达;
(2)负责工作人员后勤支援、保障;
(3)起草汇报材料;
(4)车辆安排、雨具;
(5)核实灾情,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并确定一名资料员收集整理灾情资料;
(6)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请求县委政府启动灾害应急救助响应机制。
第二组:
组长:彭宏明
副组长:刘永亮、肖新军、王选、
成员:优抚股、退伍安置办、人事股全体工作人员。
联系乡镇:洪市镇、大安乡、曲兰镇、金溪镇、溪江
职责:核实灾情,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并确定一名资料员收集整理灾情资料。
第三组:
组长:周孝娥
副组长:包丹、凌岚、黄丽娟、赖波、
成员:妇委会、共青团、基政股、地名办全体工作人员
联系乡镇:樟木乡、集兵镇、岣嵝乡、栏栊乡、台源镇、长安乡
职责:核实灾情,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并确定一名资料员收集整理灾情资料。
第四组:
组长:熊知贵
副组长:邹玉林、周尼亚
成员:计财股、工会全体工作人员。
联系乡镇:演陂镇、库宗桥镇、金兰镇、井头镇、关市镇、
职责:核实灾情,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并确定一名资料员收集整理灾情资料。
第五组:
组长:聂福军
副组长:何五一、凌满姿
成员:社救股、社会事务股全体工作人员。
联系乡镇:界牌镇、石市镇、渣江镇、三湖镇、界牌工业园区
职责:
(1)积极向上争取救灾物资,接收调拨救灾物品,拿出分配计划;
(2)必要时开展赈灾捐赠工作;
(3)核实灾情,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并确定一名资料员收集整理灾情资料;
(4)及时汇总灾情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实行包干负责制。局班子成员实行包片负责,抽调工作人员联系25个乡镇和界牌园区。负责收集灾情、妥善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加强乡镇敬老院安全监管、督促乡镇落实民政对象各项待遇。
(二)实行属地管理制。各乡镇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灾害救助工作,制定防汛值班应急方案,村、组对本辖区内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危房户”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不因灾和危房倒塌导致人员伤亡。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社救股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上传下达。同时与乡镇民政办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妥善处理。
(四)实行灾情规范报送制。指导乡镇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工作,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所联系乡镇的灾情,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迅速核实灾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三、应急救助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助应急作出如下反应:
(一)局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全县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县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二)立即将我县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请求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支持。重大灾情同时上报省民政厅。
(三)根据本预案,各应急小组及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立即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查灾核灾,救助灾民。
(四)发布灾情。汇总灾情后,报县委、县政府及市民政局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积极开展赈灾募捐活动。
(六)实施紧急转移安置救助。实行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村部、学校、医院、五保之家、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等办法。
四、工作时间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24小时值班制度,社救股何五一、彭军、何玲梅24小时轮流值班和收集上报灾情。救灾车湘D689MZ和司机龙小红24小时待命。
(二)由带班领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明确专人联系到重灾乡镇,24小时在岗,24小时待命。
(三)全局上下要积极行动,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自觉接受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和各应急组要及时了解掌握所负责区域的灾害发生动态,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局包片领导及指挥部汇报情况。
(四)各乡镇民政办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要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独居户”、“危房户”、落实“一帮一”、“几帮一”工作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民政办要及时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县局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天报告一次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社救股及时汇总,及时向市民政局及县委、县政府报告。
(六)防汛值班补助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按照防总办综[2008]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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