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在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工作内容既涵盖了殡葬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也包含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可及性,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新时代背景下各级民政部门必须答好的一张考卷。
增强可获得性。近年来,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服务供给不足、优质资源短缺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的可获得性,一要逐步完善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清单,在梳理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区划地名等多个领域的公共服务清单,同时加强清单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提升现有服务水平。二要合理扩大现有服务范围,从以物质救助和资金拨付为主的传统民政,逐步向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现代民政转型,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三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转移部分可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公共职能,提升服务供给总量,扩大服务覆盖人群,提高服务的精度、深度与广度。
增强可接近性。要充分考虑民政领域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如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群体获取信息能力弱、活动范围小、主动求助能力差。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破解以上制约瓶颈,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一要推动服务和资源下沉。强化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盘活现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缩小服务半径。同时建立政府部门与社区、社会力量之间的服务对象信息共享平台,便于服务需求在不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汇集和转介。二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利用各类技术手段和新兴媒体,精准定位服务对象,主动推送有关政策和服务获取途径。例如用手机短信向服务对象发送正在制定的有关政策,投递调查问卷等。利用短视频平台向老年用户推送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短片。三要推动数字化服务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服务。通过地图软件、服务APP等方式,向公众提供服务指引。将相关社会服务纳入智能化服务场景,如申报救助服务时,在系统中显示周边社工站定位与联系方式;申请离婚预约时,在场景中提供婚姻家庭咨询与调解服务渠道。
增强可匹配性。为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应当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制度,保障服务的可匹配性。一要建立科学供需匹配机制。在实施各级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前,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对服务需求方与供给方的双向调研,确保在资源与服务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聚焦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例如指导建立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设计标准化问卷,掌握社区老年人最普遍性的服务需求,搭建模块化社区养老服务。二要畅通服务沟通渠道,为服务对象提供反映诉求与反馈意见的渠道。如搭建社区公共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在向服务对象推送服务接入端口的同时,积极收集活动需求和意见反馈,有效回应居民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增强可参与性。提升可参与性,就是坚持系统思维,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赋能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畅通各类主体参与民政领域公共服务的渠道。一要提升服务对象的可参与性。积极为服务对象赋能,鼓励其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例如为低保、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在协助其获得收入的同时,鼓励其参与特困老人走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二要提升其他政府部门的可参与性。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互认互通的档案数据标准体系,优化服务对象认定制度,扩大服务对象涵盖范围,强化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另一方面要牵头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协作制度、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与基层个案合议机制,有效凝聚部门合力。三要提升社会力量的可参与性。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政策与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培育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供给;另一方面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通过设立社区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向现有公共服务中注入社会资源,构建公共服务一张网,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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