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护老”行动
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局《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群众关切,解决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环境,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
(二)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
(三)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
(五)在食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一是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检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二是抓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宣传,指导企业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三是开展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联网核查。
(二)整治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一是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暂行管理办法》。二是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三是严厉整治和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未经审查或篡改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健康养生类节目栏目变相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整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是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组织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摸排,重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证据确凿的从严从快处理。二是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作为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加大对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
(四)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一是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一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案件。二是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压实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直销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一是紧盯功能声称。要加大对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检验与所宣称功能相关、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二是及时核查处置。对专项整治和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开展跟踪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三是强化案件查办。要注重打团伙、摧网络,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
四、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副局长任组长,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管股、广告监管股、市场和网络监管股、执法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投诉举报中心、食药稽查队等相关股室及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延年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如下:
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牵头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县局各股室和各监管所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督查指导,上报综合性材料和信息,承担全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负责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股: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的法律指导工作。
食药稽查队: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汇总统计和报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案件查办数量及相关信息,发布典型案例。
信用监管股:负责指导食品、保健食品诚信体系建设。
执法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组织指导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涉嫌传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
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中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场和网络监管股:负责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广告监管股:负责依法审查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负责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相关工作。
投诉举报中心:承担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的投诉举报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20年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工作(4月份)。要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违规直销、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集中整治(5-6月)。
重点整治对象:要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专营店、母婴店、婴配乳粉专柜直销店、批发单位、会议营销单位等经营主体,通过免费赠送食品、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整治内容: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是否存在未按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开展生产、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有虚假宣传和违法功能声称;经营单位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有虚假声称行为等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中期督促评估(5月底)。县局将在5月底组织对各责任单位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对工作推不动、流于形式、市场混乱、措施不力的进行责任单位约谈和通报。
(四)总结验收(7月)。县局将于7月初对各责任单位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迎接7月中旬省市局的验收,结果将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依据,7月底对全县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省市局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将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采取实地检查、座谈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每个月通报一次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和“护老”行动专题宣传;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识假防骗能力,理性选择、正确消费保健食品,引导全社会齐抓共治。
(三)加强督查考核。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作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内容,将纳入年度考核。各负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实行整治情况台账以及案件查办台账制度,并严格按要求在每月3日前将整治情况及统计报表报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邓星 电话:6656307
邮箱:92967293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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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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