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县委组织部设七个职能组(室)。此外,县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委组织部管理。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指导、协调 全县组工队伍的自身建设、信息和信访工作; 3、负责部机关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以及部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 4、负责文件审核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5、负责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承办部机关干部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人 事调动、工资待遇和退休等工作; 6、负责本部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对外接待和老干工作;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室 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织部门调研工作,承担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全县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参与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探索工作,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负责本部重要会议报告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部刊的组稿与编辑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织工作的对外宣传; 6、负责组织史编纂工作。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组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2、负责起草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划; 3、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 4、负责县党代会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召开党代会和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工作; 5、负责乡(镇)正股级岗位的干部任免前备案工作; 6、负责乡(镇)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任免前备案工作; 7、负责乡(镇)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发展工作; 8、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情况的统计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9、负责承办党员因私申请出国(境)的初审工作;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建组(加挂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牌子) 1、负责县直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发展新党员工作; 2、负责承办上述单位党支部的审批手续,督促按期搞好换届选举,并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3、负责抓好上述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 4、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干部一组(加挂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室牌子) 1、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及县管和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免、管理、调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全县正副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呈报、任免工作; 3、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正股级干部交流轮岗、竞争上岗和任免前的考察备案,以及县直机关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政工(人事)主任(股长)、计财(行财装备)股长的考察、呈报和任免工作。 4、负责市直有关部门管理单位或协助县委管理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联系、衔接工作; 5、负责办理人大、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 7、负责全县科级后备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选调生的选拔、培养 、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市管干部及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有关材料的准备、呈报工作; 9、负责县(处)级干部的考核、退休、工资呈报审批等工作; 10、负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呈报审批工作; 11、负责营职以上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2、负责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承担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方案制定、命题、考试、面试、考 察、录取等具体工作;负责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满考察和呈报审批工作; 13、负责抓好人才资源的开发、管理和使用,检查督促有关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推荐、选拔、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14、负责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县管干部、县委委托县委组织管理的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 、检查乡(镇)和县直部办委局的干部教育工作,并协助县委党校建设,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和干部统计,指导全县干部档案信息工作; 1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干部二组 1、负责全县党委、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等机关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宏观指导,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参照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2、负责承办全县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含电脑、英语等培训)、年度考核奖励、交流回避、工资福利、退(离)休、辞职辞退、降级降职、申诉控告工作; 3、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干部监督组 1、负责对全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 2、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 3、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 4、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督办和直接查办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6、督办和直接办理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以及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案件; 7、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有关制度; 8、负责县管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的审理工作; 9、负责确认建国前参加工作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落实中组部、省组部、市组部党员电教播放网点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播放网点建设工作。组织、制作播放网点所需的党员教育音像教材,督促检查落实播放收看效果。与有关组室协调组织电视媒体对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并指导县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专栏工作。协助市组部开展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采集的拍摄、制作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党员电教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全县党员电教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组织、复制下发全市通用教材。年度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工作。 纪检、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