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管理格局
1.全镇推行“党政总揽、统一管理、分块运作、各司其职、绩效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模式,共设立三个工作组和相关中心办所,即:高碧工作组、洪市工作组、礼梓工作组、镇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所、基层党建办。
2.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在内设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从事其他工作。
3.工作组由党政领导负责联系,实行正副组长负责制,工作组设正1名、副组长1-2名。高碧工作组辖新泉、高碧、清塘、咸欣、杨池、龙江、洪罗庙社区7个村(社区);洪市工作组辖洪市、盘谷、杨泉、高炉、泰山、天柱、余田、大印8个村;礼梓工作组辖明翰、金龙桥、仁字、市田、财源、太平、印山、余雅、形山村9个行政村。
4.镇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对各工作组、内设单位及村(社区)年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并根据工作考核和相关管理细则统筹安排转移支付及下拨经费。
二、工作组工作职责与任务
主要职责:总体负责本工作组的人、财、物、事,具体职责:①负责组内脱产干部和村干部的管理及考勤;②负责完成组内农业生产、林业、水利、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保、党报党刊发行、生态和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不良贷款清收、武装等各项任务;③指导各级党组织完成基层党建工作、村级事务管理、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④负责组内村“两委”干部管理及绩效工作的核定、发放;⑤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实行包干使用,高碧工作组全年经费不超过2.5万元,洪市工作组全年工作经费不超过3万元,礼梓工作组全年工作经费不超过4.5万元。
三、工作考核
所有人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达到规定要求才享受全额工资及待遇。年内凡有规定,单项工作、包村工作、督查缺岗、开会缺席和出勤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等严格按照洪市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安排
1.工作组
①高碧工作组
组 长:王南江
副组长:夏宏伟
包组领导:龙红军 曾 丹 赵国梁 李忠诚
包村干部:贺超春 周代友 袁 军 胡佑良 周邦慧欧阳良武 谭亚平 王翠英
②洪市工作组
组 长:周代文
副组长:陈森林、陈 国
包组领导:凌小军 刘 义 陈伟恒 王 玉 胡敏奇
包村干部:陈光华 陈君骨 邹曙光 周鸟英 颜建民 欧小玲 夏利国 邹品告 陈伟阳
③礼梓工作组
组 长:谢端茛
副组长:陈光华、阳祯祥
包组领导:陈向群 周 肃 唐宏羽 刘双全 刘小军王福初 陈光明
包村干部:易善倦 邹宏伟 易红燕 蔡海波 王贺信刘建军 李甲生 邓胜利 陈善伟
2.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 任:陈伟恒(兼)
成 员:曾永兰 陈利民 陈秋日 梁 琪 厉依辰 汪淑娜
3.农业服务工作
负责人:陈森林
成 员:吴文洲 陈余南 陈 琼 王升华 邓小辉 王记福 刘红丽 钟云省 陈松英 陈彩英
4.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人:金小成
成 员:易成佳 易先细 陈桂华 陈善爱 肖 敏 邹 璇
5.社会事务工作
负责人:王南江
成 员:赵素贞 陈巧霞
6.平安建设(禁毒、信访)工作
负责人:刘小军(兼)
成 员:邹品茜 陈 赛 戴 丽(兼统计员)
7.卫计工作
负责人:左华军
成 员:王光明 谢慧玲 陈 萍
8.烟叶生产工作
负责人:徐建品
成 员:王文涛 李文英
9.便民服务工作
负责人:金小成
成 员:
卫计岗:谢慧玲 陈 萍 民政岗:陈巧霞 赵素贞
农合岗:陈帅飞 王 琳 农保岗:人社站两人
财政岗:王 辉 冯 剑 国土岗:国土所两人
10.村级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人:邓胜利
成 员:王宏生 彭小红 彭赐德
11.财政所
所 长:李忠诚(兼)
成 员: 冯 剑 刘建楚 易党员 肖立峰 戴明春 王 辉 龙玉梅 朱敏峰
12.基层党建办
主 任:谭华欣(兼人大秘书)
成 员:周晓兰 欧阳振宇
13.应急管理管理(环保)工作
负责人:谢端茛
成 员:陈利民 廖红卫 阳祯祥 陈 赛
14.妇联工作
负责人:王 丽
成 员:谢慧玲 贺超春 李文英
本工作管理方案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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