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按照县信息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金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健全制度机制。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镇更新完善了《金溪镇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加大公开力度。2022年,我镇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2022年全年对外公布信息28条。
(四)完善公开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本单位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媒体、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当面受理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数:至202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
2.公开内容: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类13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条;
3.公开时限: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我镇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镇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信息内容要素不完整、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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