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我镇年末共有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23人,事业编41人。年末实有工作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编34人,人口与计划生育4人,文化体育与传媒4人,农林水事务26人。
根据职责,我镇内设机构10个,所属事业单位9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机构分别是杉桥镇机关、杉桥镇农技站、杉桥镇农机站、杉桥镇防检站、杉桥镇林业站、杉桥镇水利管理站、杉桥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杉桥镇文体卫站、杉桥镇计生办、杉桥镇民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杉桥镇农技站、杉桥镇农机站、杉桥镇防检站、杉桥镇林业站、杉桥镇水利管理站、杉桥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杉桥镇文体卫站、杉桥镇计生办、杉桥镇民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2、主要职能
制订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增加群众收入,促进新农村发展;制订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好生态;负责本行政区域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综合协调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中央路线、方针和政策,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夯实农业基础,优化农业结构,构建产业融合体系。全镇落实村组道路硬化12.6公里,完成6个村的安全饮水延伸工程,完成云山、松山村土地整理项目,东日村的灾害整理土地项目,完成杉桥村的电网改造,绿化亮化伊山和白石园村13.8公里的主干道。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镇“一地一品,集中连片”的基地化规模化种养模式日趋成熟,白石园村的角山硒米试点推进稻鱼、稻鸭共生种养模式,油菜全面丰产增收。全镇规模专业户和合作社越来越多,生态农产品和手工农产品交易活跃,产销两旺,产业和旅游结合,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不再单一。
2、加快乡村旅游,推进绿色发展,政治生态环境。全面启动白石园村的旅游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业发展。建设停车场,旅游小桥,桥头花园,湾塘文体广场,雷祖峰观景台等。加快推进红灿园生态农庄的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旅游观光景点和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红竹轩茶艺室和红雅苑宾馆对外营业。我镇的乡村旅游一日游日渐火起来。
3、繁荣民间文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助推乡风文明。
4、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创新乡村治理新格局。
5、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908.68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减少增加148.87万元。2018年总支出908.68万元,比上年增加148.87。其中基本支出893.67万元,占总支出的98.4%;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1.6%。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是因为上级拨入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比2017 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20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2万元,固定资产184万元(主要包括汽车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6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11.7万元,全年接待批次145次,接待人数1140人,比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20%,主要是接待多在食堂用自助餐,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公车办调配。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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