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桥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全镇森林资源基础条件,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集约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我镇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民更富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决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和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绿色价值转变为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有效路径,务实推进生态惠民。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镇党委领导下的以党政领导共同负责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稳步推动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全面配套的制度体系,构建“镇级负责,村组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一员”(林长+护林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
到2025年,全镇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功能明显提升,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体系
(一)镇设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联村党政领导担任。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
(二)设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委员由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兼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明确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本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
三、工作职责
镇级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林、草、湿地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森林巡护、审查,配备专职护林员;组织村级林长、护林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森林权属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级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村(社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做好护林员的推荐工作,落实巡查要求,组织经常性巡林护林工作;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并向上级报告;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
护林员职责:具体落实森林资源的一线巡护,了解和掌握所负责区域的森林资源数量情况,做好管护网格内的火源管理、防火宣传,劝阻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并前期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协助做好森林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封山育林政策,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开展森林湿地督查、林地保护专项行动。保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基本稳定,对天然林实行封禁采伐,落实天然林禁伐补偿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摸清古树名木底数,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加大执法力度,及时、高效办理涉林案件。
(二)加快实施生态扩量提质。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封造结合。大力实施山地绿化扩量提质建设,以适宜造林的疏林地、迹地、灌木林地、荒废和受损山体、裸露山地改造、石漠化治理、退化林地、草地、湿地等为主开展造林绿化。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藤本,坚持近自然配置理念,采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丰富生物多样性。推进“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植树、镇村公共场所绿化美化和生态廊道建设,营造风景林、水源涵养林,提高村庄绿化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引导农民利用房屋周边空闲土地,栽培珍贵树种或经济林木进行绿化美化,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原真自然、环境优美、富裕和谐的绿色村庄,提升城乡生态功能。制订生态廊道建设规划,以“增绿、添色、造景”为目标,打造山系、水系、路系生态廊道,大力实施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质量提升、 退化林修复,大力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基地化、常态化,建立一批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切实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着力推进生态惠民。通过建设高效林业基地、升级林产加工业、发展林业服务业的方式,着力推动油茶、林下经济重点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精心打造特色品牌。全镇油茶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建设一批以油茶为主的林业龙头企业,油茶产业年产值达3500万元以上。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金融资本进入林业发展,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创新森林保险产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源头管理作用。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专业护林员,原则上按 3000-5000亩林地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林地面积不足3000亩的村,也必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护林员。
(五)完善监管监测体系。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规划所要加强对接动态森林资源和国土资源数据,形成全镇森林资源数据“一张图”、“一套数”。划分森林资源监管监测区域,结合行政区划和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区域划分,按照重点区域实时监控、一般区域定时查控、全部区域有效管控的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将管护责任下沉到行政村。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拓宽群众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参与渠道,提升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将基层林长和护林人员纳入信息智慧平台管理,提高林长制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评估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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