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石市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实现“平安石市”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干责任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屋场恳谈会、张贴横幅标语,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明确辖区内所有水域(水塘、河流)风险等级、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制度(每日下午2点至8点,一日三巡),明确包干责任人,做好水域排查情况台账及水域巡查台账;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要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配备必需救援设备(竹竿、救生圈、救生绳),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党政办:通过村村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要加强天气信息预警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及时有效处置。
农综站、水管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着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城建办、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妇联、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中、小学: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下午放学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须落到实处。教育学生一律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不准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游泳,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四是学校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伴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组织辅警参加重点时段巡查巡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镇民政办: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要加强特殊时段暑假学生家庭探访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镇安监办: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此项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比的重点内容。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外来务工、旅游人员;把牢5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水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流、水塘、水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前)
召开全镇预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暨全民动员会,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31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禁止进入标识牌、警示标识牌、水深标识牌、溺亡事故标示牌、防溺水告示牌等“五张牌”设置工作,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10月30日)
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副组长,镇属学校、镇安监办、镇综治办、镇党政办、民政办、农综站、水利站、镇团委、妇联、工会、镇派出所、镇卫生院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等为组员的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石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