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石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管理条例》及有关水利法规,切实加强对全镇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工作的具体领导,确保我镇水利工程万无一失,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工作且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确定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工作的包库领导和工程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保证完成年度水利工作任务。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旷 懿
常务副指挥长:凌 卫
成 员:苏衡军 涂 翡 黄 俊 刘向阳 徐双辉 尹人招 洪四海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尹人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6061022、13638443555
二、水利工程维修
水利工程干渠的维修经费由工作组负责以灌区为单位,统筹统支,确保水渠畅通。水费的征收仍由村自行统筹,用于渠道清淤或简易水利工程。
三、各村的骨干塘、山平塘、坝堰工程由各村的包村脱产干部、支部书记负责管理,汛前必须全面排查,并及时处理,出现工程隐患未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水库防汛抗旱、大坝安全包库领导及有关责任人
石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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