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发〔2021〕34号
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根据2021年市无偿献血委员会文件通知及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采集工作的文件通知,9月13日在台源镇政府进行无偿献血采集工作,现就台源镇2021年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职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无偿献血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湖南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广泛宣传、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推介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增强公民参与无偿献血的自觉性。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把无偿献给血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卫生院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到规范安全操作,热忱周到服务。
四、落实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按照2021年无偿献血人数达到区域
9‰的要求,制定本区域内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将预约无偿献血人数分解到本村(社区)内各小组。各单位要按照20%的人口比例完成分配任务,在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同时,倡导义务献血者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完成预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确保本辖区医疗临床用血自给自足。对完成预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的村(社区)、镇属单位按300元/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预约无偿献血目标任务的村(社区)、镇属单位按300元/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必须完成分配的指令性任务。镇纪委要组织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内容。
台源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2021年台源镇无偿献血指令性计划表
单位 | 无偿献血任务人数 | 单位 | 无偿献血任务人数 |
台源寺社区 | 5 | 花滩村 | 5 |
紫霞村 | 4 | 联兴村 | 3 |
东湖寺村 | 4 | 长塘村 | 5 |
前进村 | 5 | 花江村 | 3 |
群向村 | 4 | 江山村 | 6 |
师民村 | 4 | 社会事务中心 | 6 |
台九村 | 3 | 农业服务中心 | 6 |
九市村 | 4 | 执法大队 | 6 |
三鑫村 | 5 | 政务中心 | 4 |
新福村 | 6 | 农口1组 | 4 |
东阳村 | 3 | 农口2组 | 4 |
东成村 | 3 | 农口3组 | 4 |
磐江村 | 3 | ||
福溪村 | 3 | ||
三和村 | 5 | ||
高真村 | 3 | ||
小计 | 120 |
说明:请献血者注意带好身份证,先一天休息好,不要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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