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发[2022]3号
2022年台源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灭火的工作职责,巩固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湘森指办函[2021] 5号、蒸森指办[2021] 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对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特护期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农村野外用火高发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强化防火意识,加强对防火工作的指导,确定防火重点和部位,划定责任范围,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降低灾害损失,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1、时间安排
春节(1月30日—2月8日),为期10天、清明节(4月2日—4月11日),为期10天。国庆节(9月28日—10月7日),为期10天.秋冬季农业生产农村野外用火高发期(10月15日—10月25日),为期10天。
2、强化宣传
①按照县防火办的安排部署,发放并张贴好《禁火令》,做到张贴到村(社区)、组、户。
②镇政府在过境集镇、县道、乡道、村部、山头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横幅60条,不干胶宣传标语2000张,永久性防火宣传栏21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③镇政府租用2台宣传车,分别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各特护期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农村野外用火高发期内,对全镇重点林区和全镇范围内的集镇、街道闹市、大屋场和村部等人口集中区域进行流动宣传10天。
3、集中祭祀点的劝导
春节和清明节前对各集中祭祀点要确保道路畅通、杂草清空、外观洁净。每一处都要安排劝导人员,每天身穿绿马甲,手执宣传录音喇叭,对进山祭祀人员进行劝导,坚决实现祭祀品燃放从山上转移到山下,堵住火源入山。森林禁火令入户签收一是宣传手段,又是处罚依据,也是落实森林防火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做好禁火令签收工作,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特护期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农村野外用火高发期前,各村(社区)要集中召开或分组召开森林防火宣传动员大会,要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巡山和森林防火宣传,让每一位村民清楚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4、加强干部值班值守
①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特护期间,镇党政领导、包村镇干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副主任和林业工作人员取消放假。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村主要干部包9个重点路口,党员组长包户的工机制,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祭祀车辆登记、火种的收缴工作,镇政府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全镇森林防火的值班登记及调度。
②镇政府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特护期间半专业扑火队员在镇政府集中待命,按200元/天的基础保障支付误工补助。如出现上山打火,则根据实际工作由分管领导会商主要领导适度增加报酬。
③在森林防灭火特护期间,全镇21个村(社区)干部要实行包组、包山头,村民小组长包户,做好群众森林防火的宣传提醒工作。
④村级护林员在森林防灭火防护期全天候上门巡查宣传。
5、强化对特殊人员的管控
各村(社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痴、呆、傻、高龄老人、小孩、患有精神病人的管控,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上报特殊人员的管控责任台账。
6、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将镇农业工作二组、农业工作三组二个工作组的相关村划定为一级森林防火片区,镇农业工作一组的相关村划定为二级防火片区。
7、强化打击处理
一是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处理机构,依法依规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事故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二是对村(社区)发生的森林火灾,每出现一次火情,处罚村(社区)1000元、包组村干部500元、包村镇干部200元;每发生一次火灾按过火面积处罚村(社区)100元/亩、包组村干部1000元、包村镇干部500元;对出现火情、火灾未找到失火责任人的加倍处罚,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登记在册,在年底结帐时从村级林业工作经费及转移支付资金中兑现。对包村镇干部的处罚在镇财政发放本人工资待遇时年底一次兑现。对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的村(社区)由镇纪委对该村的包村干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加强考核
制定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年底对全镇21个村(社区)进行专项考核。
三、保障措施
1、镇财政优先足额保障清明节森林防火的宣传、值守工作经费、设施设备添置到位。
2、各村(社区)要将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保障范围。各村(社区)要组建1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每村要配备2号工具20把,电动喷雾器5只,砍刀5把。
四、落实火灾上报制度
辖区内发生火情时,护林员、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包村干部、工作组负责人。村(社区)主要领导及包组干部要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当天带班的党政班子成员要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坐镇指挥,组织扑救。
台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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