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以来,我国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相继发生了15起非洲猪瘟疫情,给全国生牲猪养殖行业造成沉重打击。现正值我乡开展秋冬动物防疫、非洲猪瘟防控及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希望各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严防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在我乡发生,确保我乡牲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让全镇百姓过上欢乐、喜庆、祥和双节。
一、目标任务
1、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增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制度。
2、做好动物防疫宣传。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宣传单,将防控非洲猪瘟宣传到村、到养殖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与规模养殖户逐户签订防控责任《承诺书》。明确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避免造成群众恐慌。
3、坚持“日报制”,成立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坚持每日排查报告,加强应急职守,做到责任明确,保持联络人信息畅通。
4、迅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切实落实防治防控工作责任制。
5、紧急启动秋冬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理”的防疫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理。
6、加强流通监管。坚决杜绝禁止贩运户到疫区引种及引进猪肉产品,及疫区贩运车辆入镇贩运牲猪。
7、严控监管餐饮业、学校、单位泔水、潲水的流向,进行登记。严控泔水、潲水流入养殖场饲喂牲猪。
8、强化防疫消毒。对镇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实施消毒制度,并要求做到养殖场常态消毒,增加消毒次数,保持消毒效果,切断传播途经。
9、加强肉食品交易动物市场、冷冻库、肉制品加工店的日常排查,严禁引进外源(疫区)猪肉及猪肉产品。
二、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1、动检站:对牲猪养殖场进行地毯式排查,指导养殖场消毒防控工作,严查养殖场用泔水、潲水饲喂牲猪,加强市场、冷冻库、肉制品经销商猪肉及猪肉产品的检疫,严防病死猪肉、“白板肉”、“注水肉”等在市场交易;加强疫情监测,严禁高速(石市)出入口外来(疫区)贩运车辆入镇贩运牲猪,积极开展2018年秋冬动物防控工作;作好应急预案,积极收集非洲猪瘟防控影像资料,以备追根溯源。
2、林业部门:加强对乡内野生动物野外巡护,加大打击镇内猎捕野生动物走私力度,监督销毁入境来自疫区的野猪及其产品,加强对镇内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
3、食药工质所: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的监督、宣传工作,严禁病死猪肉、注水肉及疫区猪制品进入市场流通,加强对屠宰场、冷冻、肉制品加工店的监督,加强对餐饮业、学校、单位食堂等泔水、潲水流向的监管,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4、食安办。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和食品安全宣传,对全镇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
5、派出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各职能部门对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期间的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对各职能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阻挠、干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农业工作组、各村(居)委会:组织召开好全体村、组干部、党员、养殖户主大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监管力度,加强非洲猪瘟科普知识宣传,切实配合各职能部门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三、责任与追究
1、对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出现工作不力、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部门及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2、对出现重大疫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3、对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猪肉、白板肉、“注水肉”的屠工、屠商严厉打击。
溪江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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