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及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要求,进一步明确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
一、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2021年1月15日起,所有村(社区)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1起火情、火警、热点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火情、火警、热点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村社区,一律纳入重点管理。
二、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在安全生产考核(森林防灭火)中,森林防灭火占比2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森林防灭火工作占比20%。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社区)年内出现1起火情、火警、热点的,由镇森防指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改正措施;发生2起火情、火警、热点的,由镇森防指会同纪委、组织部门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引起火情、火警、热点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护林员为第一责任人,包片党政领导、工作组组长为相关责任人,凡降为红牌管理的村(社区),该村(社区)年底考核不评先评优。
五、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主要责任人员,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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