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信访理论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市州信访局、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实践需要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为破解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信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根据《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信访理论研究课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及立项
本年度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委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1、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平台机制作用实施路径研究;
3、推进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实施路径研究;
4、关于科学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研究;
5、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研究;
6、改革创新信访监督追责机制研究与思考;
7、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实证研究;
8、房地产、集资融资、劳动社保、农村农业、涉法涉诉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可选择其中一个领域);
9、提高信访事项群众参评满意率实证研究;
1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实证研究。
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单位最多只能申请1个课题,申请课题的单位可按照以上10个参考选题方向自行拟定课题,课题经评审后,择优立项。
课题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课题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可在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湖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联系人:彭智勇,0731-82218495,15207489696;地址:湖南省信访局机关大楼402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hnxfzwxx@163.com)发送电子文本。
二、课题要求及结项
(一)研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为主线,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今年的信访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性、实践性、操作性相统一,以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具体政策措施,更好地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成果形式
课题的最终成果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课题篇幅要求在2万字以上,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逻辑严密,行文规范,确保原创性和实用性,力求针对性和前瞻性,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三)结项材料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提交研究成果及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份(见附件2),可从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上下载。
2、研究报告一式两份,编排格式要求如下:报告标题为方正小标宋小二居中;摘要为方正楷体三号;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二级标题用方正楷体,三级标题用方正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研究成果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3、摘要两份,一份600字,主要内容是研究成果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一份5000字,供编印出版信访理论研究成果汇编使用。摘要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4、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和两份摘要,用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形式随结项材料一同提交。
5、研究成果的查重报告(合格课题经权威查重系统查询重复率不高于15%,优秀课题重复率不高于10%)。
6、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邮寄至湖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
7、研究课题被评为合格的,由湖南省信访局给予经费资助,每家研究单位资助经费为2万元,课题被评为良好的,增加1万元经费,被评为优秀的,再增加1万元经费。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果。
三、研究成果的公布与使用
湖南省信访局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筛选,优秀研究成果将结集汇编,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推荐到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以及其他学术类期刊发表。具有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工作成果,经汇总整理摘要报送省领导同志,或印发全省信访系统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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