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政发[2014]21号
演陂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衡阳市指导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县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廖志鹏任组长,
副镇长祝芳任副组长,镇农经站、镇纪委、财政所、国土所、规划所、供电所、中心学校、计生办、民政办、农机站、水管站、林业站、动物防检站、文化站、卫生院、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各村、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全面清查2013年以来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财政安排的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强农惠农资金和中央、省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
四、整治内容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方面的内容: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强农惠农资金;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4、是否建立健全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中旬)。各村、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要按照镇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6月下旬,接受镇政府对全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督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下旬)。各村、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要按照清理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在上级检查和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认真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各村、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进行总结,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要填写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清理整治统计表》,于8月20日前报镇农经站。
(三)迎接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中旬)。迎接县农办、县财政局、审计局、农民负担监管办对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迎接市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即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内容,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此次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镇属相关单位和相关站所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清理情况要全面如实报告,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不彻底,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旦被上级检查组查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演陂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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