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乡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52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工作措施
(一)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二)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农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2023年,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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