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道安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湘道安[2021]6号)、《衡阳市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市道安[2021]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乡镇"两站两员"建设的要求,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特制定《长安乡"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安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长安乡"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平安乡村建设,提升长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要求和省道安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湘道安〔2021〕6号),(市道安〔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365彩票手机app下载_365bet官网网址多少_office365桌面应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补充我乡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实现"两站"、"两员"配置标准化、运转实效化、保障多元化,建立"两员"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两站"建设。长安乡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交管站)设置在乡政府。全乡各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劝导站)按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原则上设置在村部,每个行政村设劝导站1处。
(二)进一步完善"两员"配置。交管站按照乡镇(街道)人口基数配置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管员),按规定长安乡配置1名交管员。村劝导站配置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劝导员)不少于2名。
(三)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和基础信息采集。我乡交管站、劝导站要对辖区内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和危险路线摸排工作。依托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按照"一车一档"、"一驾驶人一档"原则,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违法劝阻。乡交管站、劝导站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同时,加强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如实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劝导日志,确保"农交安"手机APP月安装率、使用率、劝导率达到100%。
(五)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乡交管站、劝导站要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酒驾醉驾"的驾驶人,采取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讲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所在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在辖区乡村公路沿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并通过乡村"村村响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六)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两站两员"的业务学习,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请交警三中队派出业务骨干,对我乡"两站两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重点培训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处理、交管便民服务等基本知识,提升劝导服务水平。劝导站在交管站的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站两员"建设,充分认识推进"两站两员"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成立长安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胡列文任组长,乡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宣传委员罗诗喜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全乡9个行政村(社区)设立9个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长由各村支部书记兼任,协管员由各村(社区)干部或一村一辅警兼任。
(二)加强力量保障。推进派出所管交通,深化"警保合作",推动"一村一辅警"力量共同履职。对"两站两员"反馈的紧急警情要优先处理。
(三)加强制度保障。"两站""两员"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两站两员"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两站两员"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等考核范畴,并与"两站两员"绩效挂钩。乡人民政府定期对"两站两员"建设与实体化运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新闻媒体、"两站"窗口,通过新闻发布、短信推送、张贴告示、派发传单、警示教育、路面执勤、便民服务、互联网和农村村村响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模式、内容和特色服务,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五)加强警示约谈。对"村劝导员"队伍未落实固定人员的,未落实实体化运行的;节假日、民俗活动日、赶集日等重要节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且未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的,由乡政府对村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对上级部署交办的工作敷衍塞责、拒不执行的,并按《衡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取消村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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