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管理方案
根据省、市、县城乡治理标准化要求,为更好推进我乡白鹭坳集镇治理标准化进程,对集镇治理办进行规范性管理,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樟木乡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负责白鹭坳集镇的标准化治理工作,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按照《樟木乡城乡治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樟发〔2022〕3号)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白鹭坳集镇成为全县标准化治理示范点,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清洁
加强白鹭坳集镇常态保洁,有固定的的保洁队伍日常清扫,确保集镇范围内无零散垃圾,水体无漂浮垃圾,集市内无残留污水;集镇居民、商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垃圾入垃圾桶,每日清运。
(二)集镇容貌整洁
集镇范围内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车辆乱停乱摆,无乱拉乱接,无违规设置广告牌,门店招牌统一规格,不占用公共空间,无安全隐患。
(三)市场经营规范
市场内摊贩划行归市,分区分类经营,无占道经营行为,无欺行霸市,不经营违法、变质、过期及假冒伪劣商品,无虚假广告,经营行为,无无照经营等违规、违法现象。
(四)集镇公共安全
集镇内无非法宣传,无人群非正常聚集,无“黄赌毒”,无强讨强要,无打架斗殴,无危害公共安全等不良现象。
(五)基本功能具备
集镇内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牌,有消防栓,有安全生产经营的必要检查、整改机制和措施,有应急预案,有停车场、点和紧急疏散场地。
(六)服务管理高效
有专班专人,有相应管理制度,有岗位职责,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日常管理与赶集日、重大活动日值守相结合,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文明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打造一支服从指挥、责任心强、纪律严明的管理队伍,达到管理好、服务优、效率高的目标。
三、岗位职责
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乡标准化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乡标准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乡分管标准化治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参与管理,乡标准化办陈南阳具体联系。白鹭坳社区总支书记尹红青负责日常管理,社区“两委”成员参与。同时明确三名同志专职负责日常治理工作及乡中心治理工作,三名保洁人员日常进行集镇卫生清扫及集镇中心整治。
(一)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
第一主任:陈南阳
主任:尹红青
常务副主任:周秋元
成员:社区“两委”成员、 胡瑞雪、尹超红
(二)职责分工
1、第一主任负责集镇标准化治理办的政府管理和工作指导。
2、主任协助第一主任工作,负责起草、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及工作安排。
3、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集镇标准化治理相关工作。
4、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职责到岗到人,尽职尽责。
(三)其它事项
1、白鹭坳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成员确定须报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岗。
2、办公室3名专职成员实行月薪制,月薪为1500元/月/人(其中600元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兼职成员实行补助制(按赶集日,中心活动实际参加工日)60元/天,3名环卫工实行月薪制,标准为1800/月/人(含乡安排3个公益性岗位,其中600元作为绩效考核工资)。
3、相应资金由集镇办公室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向摊贩、门店、居民等依法依规收取标准相关费用。
4、相关单位、企业的卫生费由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代收,由乡标准化治理办公室统筹作全乡标准化治理使用,不足部分由乡财政适当补助。
5、集镇标准化治理办公室财务按相关制度执行,由乡标准化办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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