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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属单位、各部门、村社区:
县道安委就规范公职人员和党员骑乘摩托电瓶车行为发布通知。对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未登记上牌、非法安装遮阳伞和超员违法载人等五种行为的公职人员和党员,一经查处后,除进行行政处罚和曝光后,还交由纪委部门追责。
请各单位和各部门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学习通知内容,并严格遵守交规,带头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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