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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衡公提复〔2021〕26号(A类)
刘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学法容错机制,提升我市城市“温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坚持“教罚并重、宽严相济”,建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学法容错机制,既能体现法治温度,又可以引导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记录,产生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在公安部、省厅交警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了一系列暖民惠民举措及学法容错机制。一方面,在日常执法中,根据具体事实、情节,平衡好执法力度,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警告为主;另一方面,湖南交管12123服务平台于2020年推出“学法减分”新举措,驾驶人可通过在线学法、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并通过在线考试后,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减免6分记分。截止今年3月底,衡阳已有184300人次申请“学法减分”,其中161419人次申请通过、116021人次完成学习,71001人次通过学法减分考试成功“减分”。这一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机动车驾驶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激励作用。
但任何“执法创新”都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否则就成了乱作为或“法外开恩”。2020年4月,公安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并配套下发了《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湖南作为公安部交管局确定的全国首批实施“学法减分”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承担着先行先试、开局探路的责任,我们将严格按照新《规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以积累成功经验,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已建立以微信、微博、抖音、电台、电视、网络、报纸、路面诱导屏为一体的全方位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在新媒体平台网友互动等方式,根据部局、总队的宣传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不间断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做到“群众能看到、能听到、能感受到”。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大宣传力度,寻找更多让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守法意识,做到文明规范出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0日
责任领导:唐耀兵 承办人:李白钰、刘民健
联系电话:8208758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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